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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
211 双一流 保研
官方网站 招生网址 招生电话:0971-531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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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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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排名
榜单名称
排名
软科
205
武书连
313
校友会
215
US(国内高校)
280
基础信息
创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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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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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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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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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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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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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点(一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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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点(一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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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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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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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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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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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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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为青海大学,1969年被撤销。1971年恢复青海工农学院,设有工、农两大学科。1988年恢复青海大学。1997年10月,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并入青海大学。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年青海医学院并入,组建成新的青海大学。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查看全部
特色项目

因材施教示范班

在全校一年级本科生范围内选拔出若干名学生分组成“因材施教”示范班,包括理工类、经管类、机械类等三种类型;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脱离原教学院、系(部)教学班,单独组成一个教学实体;完成两年课程学习后,在第四学期末根据学生意愿和成绩可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

卓越工程师计划

主要培养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采用“3+1”模式,即3年校内基础课程学习,1年校外实践学习;开设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冶金工程等。

高原生物学菁英班

是由青海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与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特色办学项目;采用“强化基础、突出实践、重在素质、面向创新”的人才培养方针,充分发挥青海大学教育科研资源与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学科优势和科研条件,为高原生物学、生态学、药学相关学科领域输送优秀本科毕业生。

优势专业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
生态学
【第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
生态学(自定)
【国家特色专业】
硕/博士学科
硕士
应用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生态学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作物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畜牧学 兽医学 草学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 工商管理学
博士
水利工程 作物学 草学 临床医学 中医学
博士后
作物学
学科评估(第四轮)
解释说明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第四轮学科评估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采用按百分位进行分档的方式。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B-
草学
C
作物学
C-
院校分数线
年份 批次 院校名称 计划数 录取数 最高分 平均分 最低分 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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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政策
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青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以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原则。
2.学生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方可申请转专业,学生未取得学籍前不允许转专业。转专业由教务处集中受理,原则上第一学期末为集中受理期,受理期外不予受理(因材施教班除外),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学生在校期间只可提交一次转专业申请。
3.转专业工作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实行双向选择,既要尊重学生专业志向,又要遵照学校教学安排和招生工作实际。
4.学校允许学生由高考热门专业转入招生相对困难专业;由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由报考志愿率较高专业转入调剂率较高专业;由医学类、工学类、财经类专业转入农学类、地质类等专业;在同院系专业大类内,允许高考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
5.学校不允许招生相对困难专业转入高考热门专业;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类、医学类专业;不允许跨学科门类转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本规定所指学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经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本科学生;
2.转专业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专业之间进行;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的,包括:定向、专升本、对等交换生等;
(3)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4)应予退学的;
(5)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学生;
(7)其它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基本流程
1.学籍注册后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青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所在院系审核通过。
2. 由高考热门专业转入招生相对困难专业的;由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的;由报考志愿率较高专业转入调剂率较高专业的;由医学类、工学类、财经类专业转入农学类、地质类等专业的,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入转出院系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3.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需学生本人申请,转入转出院系审核同意,教务处组织考核,经学校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此种情况转出学生人数比例不超过原班级总人数的5%,接收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生班级总人数的10%。
四、学籍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且所有考试课程均达到及格,否则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无效。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不满半学年,以半学年计。
五、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
1.严格执行教育部36号令文件有关规定。凡违反36号令文件相关规定的行为,严格按36号令文件处理。
2.院系和学生个人在转专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系和学生个人责任:
(1)学生个人在申请调整专业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退回原专业并给予记过处分。
(2)院系对学生调整专业申报材料疏于审查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对院系和具体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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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数据
研招计划

招生简章

研招分数

院系所 研招专业(研究方向) 考试方式 招生人数
(不含免推)
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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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分数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总分 政治/综管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招生人数
不含推免
报录比 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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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升本院校名单
序号 院校名称 省市 办学性质 高考录取分数参考 特殊备注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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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为青海大学,1969年被撤销。1971年恢复青海工农学院,设有工、农两大学科。1988年恢复青海大学。1997年10月,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并入青海大学。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年青海医学院并入,组建成新的青海大学。

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先后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4年成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08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2年入选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高校行列,2016年成为国家首批百所创新创业示范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占地3000余亩,面向全球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714人、本专科生1.9万余人。目前,学校有教职工5356人(含附属医院3054人),其中专任教师1451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548人,占比达40.1%,硕士以上教师占比达90.43%。

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省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5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8个;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96个专业领域;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本科专业6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卓越计划项目9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其中培育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农业部实验室(中心)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育华渔VR世界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8个、省级科技重点实验室23个(其中分室1个);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双聘教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青年项目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4人,获国家创新争先奖、香港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中国侨界(创新人才)贡献奖、第三世界国家科学院全球唯一基础医学奖等19人,全国及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30余人,省级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0余人,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人才项目392人,团队项目18个,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227余人。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6个研究团队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

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三江源生态保护、高原农牧业、高原医学、藏医药学、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2021年,学校获批科研项目2140项,其中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科研经费总计超14亿元,鉴定科研成果81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争先创优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60项、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人次。在国内外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344篇,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开展务实合作。加入了“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获批“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清华大学—奥克兰大学—青海大学“三兄弟”合作持续开展,成为中新人文交流的一大“亮点”。国际交流与合作正在以全方位、多领域、有特色、高水平的态势不断扩大。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承“志比昆仑,学竞江河”的校训,弘扬新青海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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